德陽砂石廠所生產的砂石的產品質量必須合格,應先試驗后使用,要有出廠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單。使用前應按照品種、規格、產地、批量的不同進行取樣試驗。砂的必試項目有篩分析,含泥量,泥塊含量。碎石的必試項目有篩分析、含泥量,泥塊含量,針、片狀顆粒含量,壓碎指標。對于用來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砂石,還需做相應的項目試驗。
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的,如進口砂石、無出廠證明的砂石、對德陽砂石廠質量有懷疑的、用于承重結構的砂石,必須進行復試,混凝土應重新試配。不合格的砂石不得使用。對于需要采取一定技術處理措施后再使用的,應首先滿足技術方面的要求,并須經過有關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后,才可使用。砂石產品的出廠合格證由其生產廠家質量檢驗部門提供給使用單位,用以證明其產品質量已達到的各項規定指標。其主要內容包括:出廠日期、檢驗部門印章、合格證的編號、品種、規格、數量、顆粒級配、密度、含泥量等數據和結論。
資料員應及時收集、整理、核驗砂石的出廠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。其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應字跡清楚,項目齊全、準確、真實,不得漏填或填錯,且無未了事項,并不得涂改、偽造、損毀或隨意抽撤。如批量較大且提供的出廠合格證又較少時,可做抄件(如復印件)備查,并應注明原件證號、存放單位、抄件時間,并且應有抄件人簽字、抄件單位蓋章。砂石質量合格證上備注欄內應由施工單位填明使用工程的名稱、使用部位等。